综合新闻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

来源: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26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2019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一体运行的办学体制。

学院现有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占地550亩。燕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济南市区燕子山脚下,明水校区位于山川秀美的济南章丘大学园区。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体馆等校内实训场所;在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等单位设有69个校外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学院馆藏图书53万余册,很好地保障了教学需要。

建校30多年来,尤其是升格转型为警察类院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专本套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一体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建校至今,学院共为社会特别是基层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0000多名优秀法律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有些已走上基层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学院的建设发展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高职单招B类)。

综合评价招生: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21年专科(高职)单独招生计划为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00人。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试采取网上远程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时事政治、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等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占总成绩40%;学院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占总成绩60%。

五、录取规则

单独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综合评价录取: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0%)和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60%)折合分数计算,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其他事项

1、单独招生实行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安排。综合评价招生实行集中学习的教学安排。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相同,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纹身、身高不符合要求等)、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上一篇:合计700人!山东职业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
下一篇:没有了